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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补充公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 | |||||||||||||||||||||||||||||||
| 作者:粤招办普〔2008〕43号 文章来源:粤招办普〔2008〕43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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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招办普〔2008〕43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由于部分考生对《关于做好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08]5号)中有关录取照顾政策不够了解,以致延误了申报照顾加分的相关材料。现将经有关市招生办初审,我办及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复审符合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补充公布如下(见附件)。请各市招办、考试中心在本市有关媒体和中学公示。同时,我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gd.edu.cn)予以公示。 附件:1.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 2.具有加分资格的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3.具有其他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2: 具有加分资格的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附件3: 具有其他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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