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增加部分省属学校招生计划和部分招生学校计划收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 |||||
| 作者: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文章来源:佛招办〔2008〕52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 |||||
|
各区招生办: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补充通知》(粤招办普〔2008〕31号)精神,现将增加部分省属学校招生计划下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按计划安排招生。同时对部分招生学校计划、收费作如下调整: 一、佛山市第一中学普通生、择校生、体育特长生原住宿费为1480元/年,现调整为1800元/年,择校生不再收取学费,其他收费不变。 二、三水区技工学校机修钳工专业原向三水区招收50人,现调整为100人。 请各区速将本通知传达给有关中学和考生,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附件: 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收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分区生源计划表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
|||||
| 文章录入:lzm 责任编辑:lzm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