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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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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等部门反映。 佛山市教育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佛山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2年至200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粤教体[2003]5号)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 2005年5月10日至30日。 三、考试方法、项目及计分办法 ㈠ 中招体育考试项目的选定,采用指定+抽签+自选的办法进行(即1+1+x)。第一个1为50米跑,是每年必测项目;第二个1为每年抽测项目,由省教育厅在每年1月份从考试项目中随机抽选;X(X=1)为学生自选项目,自选项目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在公布的项目中选择,不能重复上述的考试项目。 ㈡ 中招体育考试计分办法:中招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20%折算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考试时,取3个考试项目的平均分,每个项目评分为0至120分,但3项平均分最高不能超过100分。 四、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中招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详见《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项目规则》(附件一)和《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项目评分标准》(附件二)。 五、特殊考生的考试规定 有如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可免考和缓考体育。 ㈠ 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免考体育。 ㈡ 因身体健康问题(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出具已办理有关手续的登记表)的考生,可免考体育。 ㈢ 身体发育异常(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明显畸型(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但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按《异常程度评价表》(附件三)执行。评价结果为Ⅱ度的考生,可免考体育。 ㈣ 临时有严重伤病,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全区集中一次性补考。 凡免考体育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加具意见后附在报考登记表上,送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免考考生按体育考试成绩所占分值的60%折算后(12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 六、组织工作 ㈠ 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考试中心等组成佛山市中招体育考试组织机构(附件四),并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市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实行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考场三级管理机制。 ㈡ 区教育局要成立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区中招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具体组织实施本区中招体育考试工作。 ㈢ 各区考场应根据考试工作需要,配备主考、副主考、纪检干部、监考员(即裁判员)、监分员、编排记录员、电脑员、卫生员、保卫人员、后勤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挑选作风正派、熟悉业务、工作认真、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参加考试工作,不得用学生充任考试工作人员。监考员、监分员原则上要交叉任职。考试工作人员由各区选聘,并统一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㈣ 各学校由教导处和体育科(组)负责组织本校考生参加中招体育考试。 七、考务工作要求 ㈠ 考场准备工作 ⒈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建立良好的考场秩序。 ⒉ 设立医疗救护站,派出医务人员值班,预防并处理伤害事故。 ⒊ 设置考生、带队人员休息室,或预备指定的休息场地。负责供应监考人员及考生的饮用水。 ⒋ 设置考试工作宣传栏和考生成绩公告栏、社会监督曝光栏。公开考试规程、评分标准和考试纪律规定等情况。 ⒌ 制作宣传教育标语和有关场地、医疗站、厕所等平面图及路标,考试项目的各个场地及检录地点应有明显标志。 ⒍ 提供有关考试场地的器材、音响等设施。 ㈡ 考试规则 ⒈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凭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必须贴有考生照片)参加考试,无证(卡)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装。 ⒉ 考试前30分钟,考生必须到指定考场集中检录,并听从监考人员指挥。检录后,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离考场;考试完毕,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场地。 ⒊ 考试前,监考人员必须细致检查、核准考试场地和器材,落实安全措施,做好保护工作;要督促学校领队组织考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做好放松运动。 ⒋ 考试时实行考场封闭,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人员和有关人员外,其他人不准进入考场。 ⒌ 考生每项考试完毕,监考人员要口头公布该生考试成绩。 ⒍ 在考试和评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试工作人员不准接受考生、家长的礼金、礼品,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⒎ 各项目考试所需场地、器材和考试规则与方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考生伤亡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八、注意事项 ㈠ 考试前要精心编排考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要求等,并书面通知学校,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㈡ 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可结合毕业生体检进行),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教育考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加强体育科学指导,有效防止伤害事故。 ㈢ 高度重视考试中的安全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障措施。考场应相对集中,考场的选定要完全符合中招体育考试场地的标准要求;考场要搞好环境卫生,学校要教育考生注重个人卫生,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和科学安排备考时间,以良好的状态参加考试;考生所在学校由主管校长、教导主任负责带队,有组织地依时带领考生赴考,途中要确保交通安全。 九、其他工作安排 ㈠ 中招体育考试报名、缴费等工作,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部署统一进行。市直属学校考生的考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禅城区统一管理。 ㈡ 考试期间,市中招体育考试组织机构将组织人员分赴各考场进行巡视、监督。 ㈢ 考试全部结束后,各区应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审核(包括免考考生的成绩),经审核无误后,于2005年6月6日前将成绩软盘送交市考试中心,统一汇总后公布。 ㈣ 各区要做好中招体育考试情况报表的统计工作,并于2005年8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以便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㈤ 为加强监督,严肃考场纪律,特设置中招体育考试违纪举报电话。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83322671,市考试中心83322710,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83205027,各考场应在显要位置向考生公布举报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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